健康垣曲(垣曲县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

模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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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工作职责

  (一)宣传老龄政策江律法规。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西省实施<老年法>办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好“敬老月”系列活动,营造关爱老年人、关心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做好“春节”和“老年第”走访慰问;落实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及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政策。

(二)协助开展全县流动大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检查、管理和服务;宣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完善流动人口相关部门综合治理和信息互通制度加强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出台推进均等化服务方案、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于全员人口信息的双向交换共享和业务协同融合;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政策宣传。

(三)贯彻落实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调查、掌握疫(病)情,提出技术措施和防控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疫(病)情监测,对防治措施及防治效果(如食盐加碘、改水改灶)等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地方病防治科学研究,培训地方病防治有关工作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向有关部门提供疫(病)情和防治工作信息,组织开展地方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民防护意识。

(四)对全县各级医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开展全民健康教育。

(五)制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紧紧围绕卫生防病业务工作任务与重大活动,开展健康教育与社会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疾病暴发流行时的应急性健康教育活动。

(六)完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碘缺乏病

碘缺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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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方病
其他地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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